各位市民:
根据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“岭南通”IC卡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粤发改价格函〔2015〕3441号)的要求,我司现就有关押金卡的发行事宜通知如下:
一.自2015年8月15日起,我司停止发行“岭南通▪五邑通”押金卡,原押金卡用户可继续使用。
二.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押金卡,用户可凭卡到客服中心办理更换新卡(押金卡)。
三.押金卡因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的,用户可另行选购五邑通销售型普通卡或纪念卡(销售型普通卡的发行时间及价格将另行通知)。
四.原押金卡完好无损并可正常使用的,持卡人可凭卡到客服中心,依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押金(不计利息)及卡内余额手续。
江门市五邑通智能卡有限公司
2015年8月15日